網站導覽
推薦網站
100/04/08 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董事會決議日:100/04/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魏麗珠、廠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受本公司指派且與本公司相同營業項目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魏麗珠、董事及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濟泰(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稱暫定)董事及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金山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血液透析濃縮液、血液透析濃縮粉、保健食品及 化妝保養品等相關產品之設計、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