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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稽核室配置主管1人,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其主要在於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衡 量營運之效率、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 實施。
稽核方式係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性稽核,並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控可能缺失 ,提供改善建議,持續追蹤改善結果,並出具稽核報告,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狀況,藉由評估及改 善風險管理、控制及監理流程之有效性,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此外,每年稽核室亦 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將評估結果,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 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原則: 一、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二、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到稽核報告外,稽核主管亦於審計委員會會議前單獨向獨立董事針對稽 核業務內容進行說明,對於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及成效皆已充分溝通。 三、稽核主管與會計師於一年二次溝通會議中,針對財務報表查核結果及發現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 四、每年至少二次召開會計師與稽核主管單獨會議,討論已完成之內部稽核主管與會計師外部查核意 見,以及根據該年度查核若有缺失進行溝通,並將缺失溝通意見做成紀錄提董事會報告。 五、內部稽核主管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1.年度內部稽核計畫 2.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稽查業務執行情形。 六、會計師每年至少參加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查核結果。 七、其他:發生重大異常事項,或獨立董事、稽核主管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宜,可不定 期隨時召開會議溝通。 溝通討論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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