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 farming logo

推薦網站

廣告看板
廣告看板
廣告看板
Home 公司治理 員工福利措施
 

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員工福利措施

提供員工勞、健、團保及每年員工健康檢查,並有完善退休制度、員工酬勞、出差享有旅行平安保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各項員工福利、三節禮金、生日禮金、結婚禮金、生育補助、 奠儀、住院慰問金、公傷慰問金、員工旅遊、及尾牙年終摸彩補助..等員工福利。

 
退休制度及實施辦法

(1)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訂定員工退休辦法,並依法令定期提撥退休準備金存入台灣銀行專戶,再由職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負責退休準備金之管理及運用事宜。自94年7月起,依法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對選擇新制之員工,雇主依勞工每月投保金額的百分之六提繳於勞保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
(2)本公司依勞基法之退休相關制度,以落實照顧員工之社會責任,其實施情形如下:
A.自請退休:a.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b.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c.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B.強制退休:a.年滿六十五歲者b.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C.給與標準:a.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b.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c.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d.平均工資等於勞工退休前六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以六之金額。
(3)退休制度之實施情形:
1.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0人
2.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0人。
3.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0人。

 

本公司111年度之退休金

a.新制員工,雇主依勞工每月投保金額的百分之六提繳於勞保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
b.舊制退休金111年度共給付0元。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公司本著勞資一體,合作雙贏的信念,遵照勞基法及相關法令,尊重員工、重視員工福利及待遇,在勞資共同參與及充分溝通與協調原則下,建立極為和諧的勞資關係。每季召開勞資會議,促進勞資雙方意見溝通並設置員工意見箱反應管道外,於保護員工工作安全,對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本公司除每年投保團體保險、定期舉辦工安講座,並派人參加相關工安課程。
 

 

 


核心是 Joomla!. Designed by: free joomla 1.5 themes ThemZa  Valid XHTML and C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