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委員委員會職責: | 審計委員負責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及行使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並定期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並就證會計師之選任及獨立性進行審核同時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會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本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l 監督及審核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l 監督並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 l 監督公司遵循法律規之情形 l 審核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産之交易、重大資金貸予及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以及涉及董事 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l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l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審計委員會組成 | 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其中包括至少一位財務專家)組成。 四名獨立董事皆符合法令規定之專業、工作經驗、獨立性及兼任獨立董事家數等資格條件,並每年定期進行審計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 ※審計委員委員會章程: | | 審計委員委員會員任期: | 審計委員會委員之任期於董事會屆期相同,由全體獨立董事4人組成,本屆委員任期自民國113年7月16起至民國116年7月15日止。 | 姓名 | 經歷 | 陳世元委員 | 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 方鳴濤委員 | 崇法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所長 | 李兆環委員 | 得聲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陳健豪委員 | 胤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 委員會運作情形: | 年度 | 委員會開會出席情況 | 會議決議事項 | 績效評估結果 | 112年 | | | | 111年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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